李继刚,男,山东章丘人,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。1999年7月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政治系,留校任教至今。南开大学法学硕士,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在读。兼任日照市人大立法咨询员、日照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、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。
教学方面,先后为研究生、本科生讲授《马克思主义行政法原理》《行政法学》《证据法学》等课程,教学效果优秀,主讲的《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复议管辖》获山东省第二届本科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三等奖。先后荣获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奖、曲阜师范大学师德先进个人、最美曲园教工等荣誉称号。
科研方面,主要研究方向为法治政府建设、立法学。先后主持或主持完成中国行为法学会部级课题、山东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、山东省软科学课题、山东省法学会重点课题、山东省法学会一般课题等省部级课题五项,地厅级项目多项;出版教材、著作七部;在《道德与文明》《山东社会科学》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》《外国教育研究》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,其中,三篇论文被《人大复印资料》全文复印转载,一篇被《新华文摘》摘编;相关研究成果曾获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、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、日照市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奖励。